青岛妇女儿童医院
住院病历复制、查阅服务指南


一、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2.病案室工作人员调阅病历并进行复印。复印内容为客观病历部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3.持病案室开具的收费单缴费,再到病案室取复印件。
4.复印后的病历资料加盖公章,并进行登记签字确认。


二、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病案室。电话咨询: 6866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