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妇女儿童医院
门诊慢特病就诊规定


1. 门诊慢特病现可以在网上预约挂号或自助机挂号,网上预约或自助机挂号时务必使用“医保卡”,如使用“诊疗卡”需在“慧医”APP上将“诊疗卡”与“医保卡”关联在一起。

2. 就诊时必须携带“医保卡”,并告知接诊医生本次就诊为门诊慢特病,由医生将预约号转为门诊慢特病号。非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费用自费。每次开药最多不得超过30天用量,门诊慢特病患者长期外出需大量带药的,应向医院医保办(门诊慢特病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由医保办(门诊慢特病窗口)审批备案,并在病历中明确记载。外出带药需限定在门诊慢特病核定病种范围内,带药量一次一般不能超过半年,且不能超过门诊慢特病医疗年度。外出带药审批表应存放在门诊慢特病专用病历档案中,以备抽审病历时审查。门诊慢特病患者住院治疗、长期医疗护理治疗期间不得同时发生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

3. 就诊结束后,必须到门诊慢特病结算窗口缴费,即时报销;如在自助机上缴费将无法即时报销。

4. 未在我院进行登记的门诊慢特病患者请持医保卡到门诊慢特病窗口登记。

5. 在集中缴费期内按规定及时缴纳保费的参保人,系统会自动将门诊慢特病资格延续到下一年度。

6. 变更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在手机端或者医院门诊慢特病窗口办理,变更当日不能发生门诊慢特病费用,一个年度只能变更一次。

7. 未即时报销的费用,需持门诊慢特病病历、门诊大病证、发票、医保卡到门诊慢特病窗口办理报销业务。